为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7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院2027年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数为41人(含人文艺术研究院1人)。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2027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范围
环境学院2027年度拟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
二、基本条件
根据《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修订)》,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生的要求。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即年度审核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5年7月1日—1966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至其招生年度的6月30日年龄不超过56周岁(含56周岁)。即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初次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4.承担适合博士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提供博士生部分培养费用和生活津贴。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近五年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新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所有项目到账总经费不少于150万;或所有项目到账总经费300万以上。其中参与的国家级科研项目金额须大于等于30万。
校外引进人才在引进时确认其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但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其科研项目和项目经费的要求按照入职年数(满一年计为1)占5年的比例进行缩减。
5.近年来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申请者近五年内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1)、(2)条件中之一:
(1)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SCI论文至少2篇);或在Nature出版集团纳入自然指数统计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一区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二区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五位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作为第一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6.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相应类别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或在国内外参加博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培养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7.本人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的目前仍在校就读的博士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不含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港澳台博士生和外籍博士生)。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6月2日前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服务-导师遴选-初次申请/年度审核】完成申报,从未获得博导资格的老师请选择初次申请,其余老师请选择年度审核,具体可参照导师遴选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进行。
申报人员请将可支配经费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申报完成后注意下载《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进行核对,确保相关信息及数据正确。
(二)证明材料提交
1.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特聘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全职人员申请招生,聘期内可简化审核程序,符合简化程序条件的老师请6月2日中午12:00前将聘期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邮箱xiexintong@sdu.edu.cn。
2.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于6月2日前提交个人签字的《山东大学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系统导出)纸质版至416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系统中申请博导资格时,专业选择如下:学术博导: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导:085700 资源与环境。
2.认定导师博导资格同时认定其硕导资格,导师须在系统中选择确定硕导招生类型及招生专业,专业选择如下:学术硕导: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导:085700 资源与环境。
3.统计区间近5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在此时间段内的成果及项目不需要添加。
4.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各项科研数据来自导师的科研系统,若数据不全,请先至科研系统更新。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