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青联联合会组织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有利于调动团结带领各方优秀青年骨干积极成才和服务学校建设发展目标的组织宗旨,为发掘一批在学校改革发展各领域表现优秀且成绩突出的青年骨干,凝聚一批各党派、各族、各界的优秀青年代表,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有影响的青年代表以及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团结在青联组织中,经研究决定,增补一批优秀青年加入青联组织。
一、增补委员名额分配
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青年代表的推荐数量,原则上参照教职工数量确定,少于150人的单位推荐增补委员1人。
二、增补委员条件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关心青年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我校青年在本会认真行使和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4.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如情况特殊可适当放宽,最高年龄不超过45岁。
三、推荐原则
1.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青年代表的推荐,由各单位团委负责组织,并报经所属党委审核。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党派、性别、民族等所占的比例。
2.不同组别委员的分属,原则上以被提名人最高学历所属专业为基本依据,按其专业所属学部提名至相对应的组别。学生委员以其当前所在学院所属学部为准。特殊情况下,经被提名人个人申请,提名单位审批,可调整至其它界别。
3.由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推荐的人选,将由青联秘书处报主席团会议审核确定。全校各二级单位团委负责人原则上不被提名为委员人选,兼任校青联秘书处职务的除外。
4.港澳台籍、外籍委员及校友委员的提名,由青联秘书处联合有关单位协商提名。
四、具体工作安排
增补委员提名人选需认真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见附件)及加盖有提名单位公章的个人事迹材料(反映个人主要经历和成就,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请于6月10日15:00前将《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及个人材料交至老数学楼2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caoxiaoxi@sdu.edu.cn。
联系人:曹晓习
联系电话:88364653
山东大学环境学院团委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