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于2000年底组建成立,学科研究持续创新,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国内外影响力日益彰显。学院设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环境工程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环境科学是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拥有山东省环境过程与健康危害重点实验室、水环境污染控制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等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环境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重点学科、山东省高峰学科,是国家双一流学科“化学与物质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稳居全球ESI前1%。学院诚挚聘请海内外优秀博士后加入学院。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如附件。
三、博士后招聘
设特别资助类、重点资助类、项目资助类博士后三类。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期间研究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潜力;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
(二)引进待遇
1.工资待遇:特别资助类年薪不低于30万(税前),重点资助类年薪不低于20万(税前),项目类资助类年薪不低于12万(税前)。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与统招博士后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为中国籍博士后按照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3.学校租房补贴:聘期内学校可为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供博士后公寓优惠租住。不租住博士后公寓且学校驻地无房产的统招博士后,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科研资助经费:学校给予统招博士后每年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资助2年。
5.青岛市博士后资助:
(1)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2)对在站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每月发放 7000 元的基本生活资助。在基本生活资助基础上为符合相关条件博士后加发激励生活资助2000元或6000元。
(3)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详细进出站流程可参考:
http://www.rsc.qd.sdu.edu.cn/info/1181/3489.htm
流动站联系人:崔老师,0532-58630926,cuicy@sdu.edu.cn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