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期间研究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36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潜力;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
二、招收程序
1.个人申请;
2.流动站进行资格审核;
3.基层党组织考察,基层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价;
4.办理入站手续。申请进站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同意、流动站评审、基层党组织考察、学校审批等环节获得录用资格后,方可办理入站手续。(3个月内完成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 体检、办理入校手续,签订工作协议。
三、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20万(税前)。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与统招博士后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为中国籍博士后按照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3.学校租房补贴:聘期内学校可为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供博士后公寓优惠租住。不租住博士后公寓且学校驻地无房产的统招博士后,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科研资助经费:学校给予统招博士后每年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资助2年。
5.青岛市博士后资助:
(1)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2)对在站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每月发放 7000 元的基本生活资助。在基本生活资助基础上为符合相关条件博士后加发激励生活资助2000元或6000元。
(3)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四、组织实施
1.提交《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本人、导师签字后的PDF扫描版和word版,仅需要电子版材料);
2.佐证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首页为目录,仅需要电子版材料),内容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项目、专利或奖励等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所有材料务必于11月7日前发到邮箱cuicy@sdu.edu.cn,学院组织评审。
联系电话: 0532-58630926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