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5年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04-29 人气:129

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充分展现我校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风采,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开展2025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近3年内获“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称号者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团队组成合理。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的主导师应为推荐单位的全职研究生导师,主导师(或导师组)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中的学生应为注册在校的研究生。

2.团队职责清晰。团队的导师组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团队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需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导师组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团队管理有效。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团队建立了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工作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导学文化,育人成效突出,导学育人共同体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5.团队成果突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社会实践成果。团队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三、评选流程

1.各导师组申报

请申报的导师组填写《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并将材料word电子版(含被推荐人签字),文件名称:“导学团队名称”,于5月4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邮箱houqiang@sdu.edu.cn。

2.学院确定候选导学团队并公示

5月6日—5月9日

3.推荐至学校参评

联系人:侯强

电话:0532-58630908  

邮箱:houqiang@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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